为积极响应全国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要求,聚焦聚力目标任务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,6月1日,苏州非矿院组织开展了以“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”为主题的安全月启动会,公司领导班子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全体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《生命重于泰山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》等安全生产电视教育片,深刻理解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。
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孔建军表示,我公司要以“查隐患,保安全”为目标,扎实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增加活动的多样性和趣味性,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。与此同时,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、安全生产咨询日、观看安全月警示宣传片、应急预案演练、安全生产大检查、安全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,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文化建设。
最后,公司全体职工在“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”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主题横幅上签字。
通过此次培训,与会人员全面了解当前重要文件和政策精神,更新了安全生产知识,强化了安全管理责任意识,活动的召开为公司本年度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创造了良好开端、营造了浓厚氛围。
第一责任人是谁?
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哪些职责?
新修改的《安全生产法》
是这样规定的:
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。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